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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单警、刑侦)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0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固始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该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

一、招标编号:GCZZ-2015-032

二、招标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三、招标人:固始县公安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内容:业务装备(单警和刑侦类项目)采购。(具体内容和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或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生产范围且并提供产品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相关证明;

3,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固始网》、《固始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相关事项安排

1,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日-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固始县采购中心431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或产品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半年来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带原件(缺一项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要求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入(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下午15时前;

招标文递交地点:固始县采购中心(行政中心新区附西楼430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9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固始县采购中心4306招标室,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前(2015年 9月26日下午15时前)直接带至开标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

招标人固始县公安局   王先生   13703768545

招标代理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程女士  0376-4667203

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0376-4667093 13323970077

固始县公安局

固始县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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