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约300万元。
2.3、 招标编号: PZC2015-3940Ag-50273
2.4、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5、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行政办公大楼、行政综合楼、会议中心,总建筑面积 106896.5 ㎡,绿化面积 35967.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123㎡ ,地下停车面积4343.5㎡,地下机房面积3430㎡;物业管理用房面积85㎡
2.6、 招标内容:所有会议室、公共走廊、大厅、卫生间、楼梯间、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电梯间等全部使用面积的卫生保洁服务;道路路面、地面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和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基础管理等
2.7、 服务期限:十四个月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需具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3.3、外地企业需到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3.4、企业2012年 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5、近三年来无重大管理事故证明;
3.6、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 日至2015年 9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8 日下午17:30,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
4.2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并携带 :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28 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网》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92360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