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惠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5)3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招标规模:DLP显示单元、拼接处理器、大屏幕拼接控制软件等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墙体整修(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DLP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5、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31日至2015年09月0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产品授权书(经销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 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书面声明留原件);
2.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08月31日至2015年09月0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3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动漫基地C座4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动漫基地C座4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788157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电话/传真:0371-63976168/63976221
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