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临湘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新生儿暖箱17台、早产新生儿暖箱2台、双面蓝光箱2台、辐射保暖台3台、新生儿监护仪(进口)13台、麻醉室和抢救室监护仪(进口)7台、妇产监护仪(进口)7台、麻醉机(进口)2台、输液泵(进口)1台、单通道注射泵(进口)30台、黄疸测量仪2台、呼末二氧化碳监测仪(进口)1台、插管软纤支镜(进口)1台、麻醉室静脉输液工作站(进口)1台、新生儿称3台、尿不湿称1台、儿童称3台、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3台、胎儿母亲监护仪+无线探头1套、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无线探头2套、产科中央站1台、产科中央监护观察站2台、妇科双极电切系统(进口)1台;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见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
3、政府采购编号:LXZCZB02-G15161 委托代理编号:LXZCZB02-G15161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项目预算:4094700元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合法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等合法收费收入许可等;
4.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如果自然人符合本项目投标条件的,则自然人出具身份证即具备资格,对上述第2、3、4条可不作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持有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证明或进口报关单;
3. 投标人及授权代表应持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以先到本公司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公开服务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5年09月 22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临湘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临湘市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9730207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601室
联 系 人:张蓓 电话(传真):0730-8630007 13487707022
采购监管机构: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谢弘 电话:0730-37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