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勘察 公开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勘察
公开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内容: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50吨(含水率80%),岩土勘察、测绘面积1.91公顷;
项目编号:2015-112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4时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标讯区域:地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已由黑环函【2014】176号、牡督字【2015】15号、第15届151次会议纪要等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
2.3建设规模: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50吨(含水率80%),岩土勘察、测绘面积1.91公顷;
2.4建设总投资:约9400万元
2.5计划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岩土勘察、工程测绘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其他设计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3.4报名时投标企业持“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填写齐全并加盖企业公章。
3.5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31日至 2015年9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证书及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其他设计成员要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3人(建筑1人、结构1人、给排水1人)、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评价证明材料(外省企业提供当地行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资信证明),以上证件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和《投标单位基本资格审查表》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四楼)资质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携带“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于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周末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8.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发现非本企业人员,出现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企业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邮 编:157000 邮 编: 157000
联 系 人:陈超 联 系 人: 陶玉婷
电 话:0451-86036706 电 话: 0453-6177168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