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2015-2016年度生产用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2015-2016年度生产用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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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1日 |
1、采购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2015-2016年度生产用煤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标书编号:一标段:廊坊恒信2015-58-1号,二标段:廊坊恒信2015-58-2号,三标段:廊坊恒信2015-58-3号 3、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 4、采购人地址:廊坊开发区 5、采购人联系方式:于女士 0316-2809953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057108 9、采购内容: 一标段:第四供热站生产用煤采购,约4.5万吨; 二标段:第二供热站生产用煤采购,约4万吨; 三标段:第五供热站生产用煤采购,约2.5万吨。 10、采购用途:生产用煤 11、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开发区 12、供货时间:在保证夏季用煤的前提下,到2015年10月底之前运到总煤量的80%;2015年12月底前全部运到,地点为各站储煤场。煤炭的运输、装卸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13、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计量时段:一年; 如果下一年度延迟招标,延迟期内的吨汽(或吉焦)单价按下年度招标单价执行; 计量仪表:以各供热站锅炉出口蒸汽计量表或热量计量表为准。 投标报价:一、二标段按吨蒸汽耗煤(即每生产一吨蒸汽消耗燃煤的价值)报价,三标段按每吉焦报价(即每生产一吉焦热量消耗燃煤的价值)。 14、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招标货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1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17、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发售地点购买 18、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 19、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公休日除外)。 20、报名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 21、报名资料: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2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3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开标厅 23、评标办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24、项目联系人:刘建兵 联系方式:0316-2057108 传真电话:0316-2057108 邮政编码:065000 2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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