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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西城片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我公司受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西城片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西城片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YNLB-QJ20150801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供货期(含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全部产品免费质保(保修期),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六、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七、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八、采购内容:

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投标申请人需对采购内容中包含的全部产品同时投报。即:本项目不分项投标(报价需含所有项目,缺项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不限品牌,所报产品需符合或优于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并注明产品品牌、型号。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60日内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投产品提供现场安装、培训以及技术支持,并按采购方要求验收合格(供应商必须响应此款内容的要求提供验收承诺与违约责任)。

4、供应商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国家计量(CMC)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5、所采购全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供应商应免费在不延误时间的情况下从速更换,并应承诺在最短时问内做出响应,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响应此款要求的内容提供详细的配送计划)。

6、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免费维修、调试服务,供应商能针对本项目提供本地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7、供应商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采购清单前6项设备中可任意选择3项及3项以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业主评价原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5831日至20159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办事处(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西苑小区三元名城S93号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套,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3、购买招标文件时除携带“九、特定条件”中所提到的相关证照、资料外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6)上述(1)至(5)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9220900

2、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相关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办事处

联 系 人:孙先生   施女士

联系电话:0874-3381395    

2015831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西城片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数量

单位

1

二氧化硫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国家计量(CMC)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

2

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国家计量(CMC)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

3

一氧化碳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

4

臭氧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

5

PM10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国家计量(CMC)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

6

PM2.5自动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

7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8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空调、系统耗材和专用工具等辅助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9

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10

数据传输中心站(中控室应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11

气象五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12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13

站房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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