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受采购人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燃煤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附后)
二、 项目编号:FSZFCG2015—8—22
三、 采购预算:9,240,000.00元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6、近三年类似产品的供货重点业绩
7、 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
8、履约保函格式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7日
2、 报名地点: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
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缴纳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犯罪证明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1日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13.30点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13.30点
九:开标地点: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会议室待定,请来电咨询)
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通过2014年检;
(2)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且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5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煤碳生产、经营且通过2014年或2015年安全事故检查许可证;
(4)具有经过审计的2014年财务报告;
(5)具有税务登记证;提供近期缴纳税收的票据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
(7)提供所投煤的煤质检测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㐅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㐅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
锅炉用二类烟煤参数(22000吨)
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200-4500Kcal/kg;
2. 收到基挥发份30-50%;
3. 收到基灰份28%以下;
4. 全水价9%以下;
5. 含硫量0.5%以下;
6. 颗粒直径3-15mm,小于3mm不超过30%;
7. 焦渣特性1-2;
8. 灰熔点>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