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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岳家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泰市岳家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岳家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泰安市财政局以泰财农发[2015]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岳家庄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岳家庄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67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岳家庄乡西部,共涉及4个行政村。分别是涝西村、涝南村、孟家屯、山头村。项目区范围北到涝西水库,南到山头水库,西与石莱乡搭界,东至枣新路。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

水利措施:新建排灌站7座,新打机电井20眼,安装射频卡系统20套,埋设低压电缆16.5km;开挖排水沟7km;埋设PE管道19km;新建渠系建筑物147个,其中新建过路涵8座,进地涵139座;新建拦水坝1座,新建蓄水池7座。

田间道路措施:新建宽度4m的混凝土路1Km,新建宽度4m的风化岩路6Km。

林业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植树0.7万株,选用胸径1.5cm以上松树0.3万株,株距2m;选用胸径1.5cm以上银杏0.4万株,株距2m。

2.4质量标准:达到《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5计划工期: 150 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新泰市岳家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为新泰市岳家庄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防护林工程施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第一标段为334.11万元,第二标段为18.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中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1日至2015年9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   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岳家庄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岳家庄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刘仁武

电    话:13854811550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国际公寓B楼1101室

项目经理:王瑞莉

电    话:13805481877

传    真:0538-7215931

电子邮件:13805481877@163.com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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