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亮化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JSZFCG—J2015ZX185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亮化设施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供货及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吉林市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亮化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质保期为三年,为保证服务质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吉林市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具有二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具有二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报名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9.27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建设地点及付款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三年付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40%;2016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款的30%,2017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款的30%。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2号楼1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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