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区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州区公安局的委托,就其金州区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5-0820
二、项目内容:
购置警用设备 一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 1.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25.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与其所投产品(350M手持电台)的生产厂家签订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金州新区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协议等)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8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金州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523号,金州区口腔医院对面)。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金州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523号,金州区口腔医院对面)。
十、采购人:金州区公安局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顺朋、王淳 电话:0411-84350102、8465171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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