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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工程勘察服务(ZHZB2015-GL-024)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能新能函[2015]932号文《关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2.2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山口村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3工程规模:详勘面积约20000平方米,暂定工作量约2100米。

  2.4招标范围: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2.5工作内容:勘探、测试、物探、相关咨询及提交最终报告

  3、勘察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4.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4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反贪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

  4.5符合市住建【2012】128号文《关于加强外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在桂林市(含12县)开展业务诚信服务及管理的通知》的要求。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马 工   联系电话: 0773-2880568  

  5.2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在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反贪局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为原件),报名时提供所有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且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3 凡报名合格,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自持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南路临桂城市投资发展大厦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9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达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755-2653024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维也纳酒店4楼406室

  联系人:马 工            

  电话(传真):0773-2880568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临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日期: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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