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事局内河渡口监管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海事局内河渡口监管系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招标人为广西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对广西海事局内河渡口监管系统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编号: 0703-1540CIC4H018
3. 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交货期 (天) | 交货 地点 | 数量及规格要求 |
A包:主体设备、杆塔架设采购及安装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买方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B包:气象设备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买方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投标人必须对标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A包最高限价:人民币950万元;B包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具备履行本工程建设的资质与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有安防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B包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气象设备的国内成功应用案例至少两项,并出具所采用的系统版本型号以及不少于两个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业主证明必须加盖有公章);
4.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高清球型摄像机、杆塔、气象设备)的厂家产品授权保证及相关质量认证文件;
4.5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近五年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5.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
联系人:黄工、彭工,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5年9月21日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仪国际招标公司(http://www.cniitc.com.cn)上发布。本次招标程序通过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请随时留意网站相关信息上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
联 系 人:凌杰
电 话:0771-5529460
传 真:0771-5529501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4室
电话:010-63348912/63348984
传真:010-63373645
联系人:孙斌、祁映雪
10.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海事局纪检监察处:0771-555178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