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X-2015-06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己由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以洛财预〔2014〕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类型及性质:本项目类型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洛阳市汝阳县,涉及汝阳县内埠镇、陶营镇、大安工业区和蔡店乡共计22个行政村。
规 模:项目建设规模5878.25公顷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预算金额:总投资约12662.68万元
招标范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图纸和工程施工内容,对项目内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工程和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工程和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三、标段划分
为了方便组织施工,本项目招标根据工程内容共划分55个施工标段,2个设备购置标段,3个监理标段。本次招标其中第37--55共19个施工标段,3个监理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各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
第三十七标段:陶营镇陶营村、铁炉营村水利工程;
第三十八标段:陶营村道路工程(田间路:89-2#、90#、91#、92#,生产路32#)和部分防护林工程;
第三十九标段:陶营村道路工程(田间路:93#、94#、105-1#、107-1#)和部分防护林工程;;
第四十标段:陶营镇魏村、后寨村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一标段:陶营镇南庄村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二标段:陶营镇南庄村、铁炉营村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三标段:姚沟村全部工程、罗营村水利工程;
第四十四标段:陶营镇罗营村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五标段:陶营镇铁炉营村土地平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六标段:上坡村土地平整,罗营村道路工程;
第四十七标段:陶营镇上坡村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四十八标段:大安工业区电力工程;
第四十九标段:陶营镇小北西村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五十标段:陶营镇小北西村土地平整、生产路工程;;
第五十一标段:陶营镇小北西村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五十二标段:大北西村土地平整工程;
第五十三标段:大北西村土地平整工程;
第五十四标段:大北西村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第五十五标段:大北西村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监理标段:
第1标段:汝阳县蔡店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施工1-19标段)。
第2标段:汝阳县蔡店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施工20-36、56、57标段)。
第3标段:汝阳县蔡店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施工37-55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第38、39、42、45、46、50、51、52、53、5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37、40、41、43、44、47、49、5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48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设施工程安装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及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企业近三年(
监理第1、2、3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投标单位须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监理业绩(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且要求无在建监理项目。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人信用等级在B(不含B级)级以上。
(三)投标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标段进行全部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一次性提交报名申请,如果重复提交报名申请,该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一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路劲·东方陆港C栋14层招标代理一部)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份等。
监理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类似业绩二份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审验合格,方可报名。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该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得变更。
六、招标文件售价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领购时间另行通知,该费用不退还。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领购时间另行通知,该费用不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每个施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额为叁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每个监理标段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汝阳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汝阳县国土资源局8楼 邮 编:47120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路东北角路劲·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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