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省本级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省本级
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GP2015x-
1、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批文进行此次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2、协议供货集中采购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3、协议供货公开招标工作安排:第一阶段为报名及报送协议供货产品目录;第二阶段为协议供货产品制造厂商及本省地域内的协议供货商报送资质材料,审核及报批;第三阶段为现场投标报价、开标唱标及统计排序;第四阶段为协议供货产品目录经省财政厅批复后上网公布并开始在GFMIS系统中进行采购交易。(详细内容请与我中心联系咨询)
4、协议供货产品目录分类:
项目编号:HNGP2015x-001 为协议供货产品中的交通工具类;
项目编号:HNGP2015x-002 为协议供货产品中的空气调节设备类;
项目编号:HNGP2015x-003 为协议供货产品中的自动化办公设备类;
项目编号:HNGP2015x-004 为协议供货产品中的电子信息产品类;
项目编号:HNGP2015x-005 为协议供货产品中的通用软件类。
注:“各项目详细包号”见附件1
5、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二楼206室(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6、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每类货物每个品牌),同时请将所须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报名时间:
注:报名时请提交 “协议供货产品呈报表”电子版,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产品呈报目录”须提交电子版和打印件两份。(“产品呈报目录”见附件2;“协议供货产品呈报表”见附件3;“填写说明”见附件4;“最高限价”见附件5。)
8、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黎侠、林吴薇
联系电话:0898-66529825/66529840
9、投标人及协议供货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3)投标人须是制造厂商。若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不能直接投标,则同一包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协议供货商代表其参加投标。
4)协议供货商可以接受一家或多家制造厂商的授权参加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5)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证书(原件备查;如节能减排环保等)。
6)投标人授权的协议供货商在本省海口市区必须具备有规模性销售、维修场地(自有或租赁);所投产品是正规销售渠道的设备并可获得制造厂商的免费保修服务。
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联系资料,对该负责人的要求是代表产品制造厂商协调本项目货物型号、配置和价格变动事宜,该负责人接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
10、本年度的协议供货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1、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华海支行
帐 号:21107001040015828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0898-66529833/32
12、采购信息同时发布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ggzy.hi.gov.cn)。
13、采购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