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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带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梅州市“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带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XSD15FG08130MZ,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GDXSD15FG08130MZ

3.项目名称:梅州市“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带规划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时间要求

备注

梅州市“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带规划

人民币 430万元

2015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因该项目需抓紧实施,时间较为紧迫,中标人必须在用户需求书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完成,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扣减50%编制费用。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2122 929。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6.4投标人须承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9月 1日至本招标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公示期)。
6.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联合体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6.6.1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6.2 联合体报名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其投标无效。
6.6.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责任。

7.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各方证明文件);
7.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各方证明文件);
7.3.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主体方证明文件);
7.3.4《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7.3.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各方证明文件);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14:30~ 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15:00
8.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3-2242318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嘉应路33号

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电邮:xinshide@126.com
传真:0753-2390068                         

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丽都路支行        
账号:7302 6020 1476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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