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2015年农村中学科技馆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5年农村中学科技馆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5年农村中学科技馆配套设施采购
2. 项目编号:ZKFJ-2015-1
3. 采 购 人: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采购预算:60万元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15年农村中学科技馆配套设施采购,共26所学校,每所学校配置一套多媒体投影设备、4台计算机。总计配置26套多媒体投影设备(含影幕)、104台台式计算机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根据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遴选1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采购内容见下表,详见附件一:配套设施参数及要求。
学校省份分布及设施提供情况
序号 | 省 份 | 学校数量 | 多媒体投影设备 (套) | 计算机 (台) |
1 | 西藏自治区 | 13 | 13 | 52 |
2 | 青海省 | 2 | 2 | 8 |
3 | 四川省 | 2 | 2 | 8 |
4 | 新疆自治区 | 3 | 3 | 12 |
5 | 新疆兵团 | 2 | 2 | 8 |
6 | 甘肃省 | 2 | 2 | 8 |
7 | 云南 | 1 | 1 | 4 |
8 | 广东 | 1 | 1 | 4 |
总数 | 26 | 26 | 104 |
三、 采购要求:
1. 完成设备设施至农村中学地点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正式运行等工作(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使用前的保护和保管;
3. 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
4. 提供设备设施质量保修、安全监督部门对其部件的检测证明;
5. 提供设备设施操作手册,并对使用方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
6. 质保期维护保养工作等。
四、工期要求
2015年11月 10 日前完成设备设施采购并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正式运行等工作。
五、本项目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36个月为无偿质保服务,质保期结束后,需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要求设备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是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00元),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1.出售时间: 2015年9月1日—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出售价格:人民币500元/份,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销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技馆402室直接购买;
请在购买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核对)及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递交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 8:30—9:00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技馆507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技馆402室
邮政编码:1000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奎伟
电话:010-59041403
采购人: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