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受木兰县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木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TC-1513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峰
项目联系电话:0451-570827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木兰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木兰县振兴街62号
联系方式:刘永峰0451-570827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智伟0451-82364692、8237525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木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振兴街62号
2.3投资估算:约21.3万元
2.4计划工期:2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或公证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