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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4: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委托,对新城实验学校广场改造工程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城实验学校广场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720平方米

4.资金来源:2015年长效机制校舍维修资金

5.预算金额:约50万元

6.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45号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 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8月 31 日至2015年 9月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南刘小区B区商务楼2楼201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 24 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地 址: 新安县城关镇新城杭州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53875588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5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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