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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税务乡禅房村村街道路铺设及水凝混凝土道路新建、修建小广场、卫生间、花墙、影壁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1: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杨税务乡禅房村村街道路铺设及水凝混凝土道路新建、修建小广场、卫生间、花墙、影壁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5-8-31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杨税务乡禅房村村街道路铺设及水凝混凝土道路新建、修建小广场、卫生间、花墙、影壁工程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502-363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廊霸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良超    0316-2820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月明  15133626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一标段:杨税务乡禅房村村街道路铺设工程

          二标段:杨税务乡禅房村水凝混凝土道路新建、修建小广场、卫生间、花墙、影壁工程

实施地点: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一至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投标人需具有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投标人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专业叁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报告》,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831- 2015年9月7 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5号台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923930

开标时间:2015923930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方式: 1513362622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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