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
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C-G-022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驻农开办【2015】44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万金店镇
2.2工程质量:合格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主要建设内容: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新打机电井150眼;购置安装水泵150台套;架设高压线路3.566公里;购置安装变压器9台;铺设低压地埋线路92.26公里;开挖疏浚沟渠45条42公里;埋设输水管道54公里;建桥130座;硬化道路10公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平舆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凿井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和机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各一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安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职业资格证书。
3.2按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各投标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凿井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驻马店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用信息备案或登记。
3.3凡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被通报者,属无效投标。
3.4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建设部一级或二级注册公示下载页面。
3.5投标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复印件及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份。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5.1领取招标文件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0.5万元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招 标 人:平舆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04506
代理机构:河南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68988
2015年8月31日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