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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已经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招标人为绩溪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入库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为建设单位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便利,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费用支出,经县政府批准建立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入库的供应商在其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由建设单位(采购人)在供应商库中自行选择或随机抽取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2.2 本次招标范围:绩溪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包括:接受招标人委托,提供代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不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2.3 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库有效期限为20151012017930。入库期间实行严格的考评记分、动态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3 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办印发的《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皖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建招〔201314号)完成定期登记备案;

3.4 拟派驻绩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入库有效期内不得更换。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驻绩项目代理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www.jxxzfcg.gov.cn)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csztb.com/xcztbfront/xqzb/007006/)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或派人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9 17 9 0 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绩溪县政府采购网(www.jxxzfc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csztb.com绩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j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绩溪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址: 绩溪县政务新区锦屏路12

人: 黄俊

话: 0563-8173105

招标代理机构: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绩溪县政务新区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人: 汪秀娟

/ 真: 0563-8173106(传真)

2015 8 28

 


绩溪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建设招标文件(定稿8.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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