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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司法局2014-2015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司法局的委托,对信阳市司法局2014-2015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司法局2014-2015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08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投标人需提供计算机厂家专项授权、厂家服务承诺函原件,打印机类厂家质保保修单原件
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违约等不良行为,未被各级单位列入存在不良行为的的公司名单,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5 8 31日至20159 7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计算机厂家专项授权、厂家服务承诺函原件,打印机类厂家质保保修单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证明,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9 22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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