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2015—2017年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机构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选取2015—2017年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506032HZFW
二、项目名称:选取2015—2017年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机构项目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选取2015—2017年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机构项目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五、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法人报名时不适用)。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三年无违法违纪承诺函(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24日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人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2- 2873605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869232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2-2869289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邮编:51600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号:40010154800002448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