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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村屯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村屯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村屯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XYZ2015NO.C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董丽娜0431-87605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5NO.C9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村屯综合整治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村屯综合整治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一标段:长春市哈达镇哈达村黄马架屯、后石虎屯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6074.7平方米。种植苗木:金叶榆、王族海棠、榆叶梅、小叶丁香球。养护期三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长春市绿园区哈达村新农村建设村屯整治工程(围墙、大门、排水沟、围墙涂料、路肩、过道涵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 第一标段:38.1933万元

             第二标段:249.5864万元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辖区内

2.6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工期3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可就上述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能兼中。

3.7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第一标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证

第二标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300元,第二标段: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客宾馆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新农村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董丽娜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电  话:0431-876054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2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可就上述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能兼中。3.7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19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第一标段(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客宾馆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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