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2015111潮州市广播电视台“170m2演播室视音频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潮州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潮州市广播电视台170m2演播室视音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CZC2015111),招标文件已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定稿,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内容:潮州市广播电视台“170m2演播室视音频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用途:业务用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必须提供参投液晶电视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所投货物在该页的位置。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三)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非广东省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上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 [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维护的还应提供维修服务委托协议]。
(四)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注: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条(一)款第2点。
三、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应在2015年9月18日上午11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一)通知本中心(报名前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通知本中心而因此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8日上午(工作时间内);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方式及售价:合格投标人可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站(网址:http://chaozhou.gdgpo.com)下载或派员到本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交(现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至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发银行八楼)开标大厅(2)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潮州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潮州市西荣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8-2180005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十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68-2393317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768-2285300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