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全省大气质控站运行维护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全省大气质控站运行维护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45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文波 电话:1850323501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黄诚 电话:0311-66635071 开标联系人: 何炜 电话: 0311-66635093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021 66635011(传真) |
采购内容: 全省环境空气质控网构成及运营 项目要求 (1)运营方应及时建立耗材库,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所更换的耗材必须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运营方免费更换; (3)运营方必须对子站数据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外泄; (4)运营方必须提供6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子站运营工作,学历应为大专以上; (5)运营方必须提供合适的办公场地以满足办公和设备保证支持实验室的需要。 (6)运营方必须提供两台以上车辆专门从事子站运营工作。 (7)服务周期为一年。 2、技术指标要求 *(1)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95%; *(2)数据捕获率达到95%; (3)仪器定期质控抽检准确率达到95%; (4)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3、运营项目建设要求 (1)提供项目组织结构 (2)提供详细人员配置 4、运营基础建设 (1)办事处建设 提供详细的在河北省内设置的固定办事处及办事处建设标准:设置办公区、数据监控区、小型质控实验室、备品备件库和档案室。 办公区和数据监控区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如:桌椅、文件柜、实验台、电脑、电话、宽带等,保障维护站的正常运行。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项目总预算:110万元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094 66635083。 |
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税务登记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子站6项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或者总代理授权的售后维修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1日8:3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楼第一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