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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0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PRG20151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平南县城湖路8号

联系方式:曾伟 0775-7839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 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城区工业大道延伸路段建设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3]2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南县城东新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西起交运局新大楼地段,终点至规划建设的西江二桥北引桥路,全长2.2公里,路宽60米。

合同估算价:1亿元

要求工期:550日历天,定额工期580日历天。

招标范围:砼路面、涵洞、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详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为201211日后】类似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31日至20159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831日至20159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3:00 时至6: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922日9 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14.143:8080/html/7123/index.html)、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及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布栏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7822107

平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782140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南县城湖路8号            地    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贵港分公司)

 邮    编: 5373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曾伟                       联 系 人:  戈伟梅                      

 电    话: 0775-7839389              电    话:  0775-4556706                

 传    真:                            传    真:  0775-45567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gxinpan@163.com           

                              

 

                           2015 3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后】,类似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31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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