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汕头市潮南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市场化养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44)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潮南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市场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潮南财采编201526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市场化养护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1544

四、EMC模式:人民币19629700.00元(该费用包括:①5120盏路灯的LED改造,②峡华路、和惠路二期两条路路灯的改造,③改造前路灯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存在隐患或缺陷需要整改的费用);路灯及变压器维修管养:人民币2507500.00元/年。

五、采购内容:

1、采取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进行路灯LED改造,对潮南区具备改造条件的5120盏道路路灯进行LED路灯替换现有传统路灯,对峡华路与和惠路二期的705盏路灯进行更新改造(改造灯盏数为728盏)。

2、采取托管方式委托管理路灯合计6923盏(包括不需改造的路灯1075盏、峡华路改造后增加的11盏和和惠路二期改造后增加的12盏),变压器75台。

3、中标人依照合同,负责工程投融资、施工图设计(峡华路与和惠路二期除外)、采购LED灯具、工程实施、维护管养、售后和更换灯具等服务。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后,将本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移交给采购人使用,并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采购人归档,项目正常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归项目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六、现场考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须自行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负。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招标公告的发布情况: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进行公告。

八、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营业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等条件。

3、投标人所投LED路灯产品须具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验报告。

4、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5、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施工企业须查询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近三年,具体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须为节能服务公司,联合体其他成员为LED灯具生产厂家、施工企业,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需提交本项目《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再单独与其他法人组成另一联合体进行投标。

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时间至2015年7月(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7、节能服务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备案批次及序号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由主体方提供);

8、投标人所投LED路灯产品须具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验报告复印件;

9、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10、有效的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料)(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

1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各参与方均须提供,施工企业须查询拟派建造师);

1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15、以上资料一式三份(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注:若为新注册的公司,年限不足3年的,则按新注册的时间计算。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四、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五、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17时止),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通讯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754-83791022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gdhsgs@126.com

网址:www.gdhsjl.com

采  购  人: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