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楼顶屋面防水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的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楼顶屋面防水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楼顶屋面防水
招标编号:JSC2015-G-141
二、招标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楼顶屋面防水项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本项目所有相关人员)。
四、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30 -17: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311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配楼4楼411会议室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9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9时整
开标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配楼4楼411会议室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李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80
传真电话:0371-63526380
联系地址: 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3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