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2015年市区交通隔离护栏反光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寿光市2015年市区交通隔离护栏反光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寿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6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联系方式:0536-5855132
三、采购项目编号:SDYF2015-0730A175
四、项目名称:寿光市2015年市区交通隔离护栏反光设备采购
五、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采购反光标约20986个、LED反光指示标志约586套。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工程安装合格证及配套工厂检查证书以及检测报告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自行领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联系人: 姜泉 联系电话:0536-5855132 传真:0536-5855137
十、其他: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工程安装合格证及配套工厂检查证书以及检测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