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管理局隋唐洛阳城遗址明教坊、宁人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412号计划批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委托,就隋唐洛阳城遗址明教坊、宁人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隋唐洛阳城遗址明教坊、宁人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 洛公交易采购[2015]303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440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隋唐洛阳城遗址明教坊、宁人坊(含天街南段)保护展示工程(一期)范围:北起园林路北侧界桩,南至隋唐城郭城南城墙;东起明教坊西坊墙,西至宁人坊西坊墙外游船水系设计无缝衔接,其中顺城街向东延伸至龙门大道西侧,总面积42.5公顷,南侧与定鼎门遗址毗邻,是隋唐洛阳城外郭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坊内现状地表以菜地、果林等农林耕地为主,地势较为平缓。施工图依据《隋唐洛阳城考古遗址公园(定鼎门片区)规划与重点区域景观设计方案》中重点区域的内容进行设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道路、水系、标识系统、园林景观等附属设施施工图设计及地形勘测、工程预算。
四、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文物保护规划甲级资质。
3、投标人所报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结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主体须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为主体(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二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9日18:30。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文物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和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