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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文物局博物馆语音导讲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文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博物馆语音导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5-SB788-ZFCG0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简述

数量

项目概算

1

金华市文物局

博物馆语音导讲设备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1

19.37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8282015916(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500/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91714:00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

七、开标时间:201591714:0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916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请在交款单据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SB78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工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文物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73566323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号码:0579-831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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