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HBZC[2015]0804A号 | 批复编号:〔2015〕796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 计划完工期:6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1300000.00 | 保证金(元): 13000.00 |
采购人:鹤壁市博物馆 | 联系人:蒋先生 0392-3608600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女士 0392-691058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文物展柜、墙柜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是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加工企业;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参加过地市级博物馆展柜单项合同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不少于二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 |
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 |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采购文件的获取:各潜在供应商须在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8:30至9: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9月17日上午9:30 | |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