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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留学生公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30 0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留学生公寓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资金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北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安校区内(西安市长安区东大村西南)。 建设区域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地块,东、南、北三面临校园路,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10年及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有2万平米以上宿舍项目的设计经历或曾获得省部级设计奖项;结构专业设计人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10年及以上本专业设计工作经验;从事其他专业设计人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

  3.5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

  5. 报名时间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0日至2015年9月6日(9月3日至9月5日放假),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5室报名。

  5.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

  6.1报名结束后,请于2015年9月7日下午3:00,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东馆518室,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均须为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备查(胶状、加封皮、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2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迟到或未到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6.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因报名时已提交,资格预审时不再提交。

  6.4 资格预审费用2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北工业大学官网校园公告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设备采购中心

  地址:友谊校区东馆515室

  电话:029-88494919

  联系人:焦老师

  西北工业大学
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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