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龙江兴隆小学教学楼工程(YFZC2015-G2-103-KW)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拟对永福县龙江兴隆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永福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福县龙江兴隆小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编号:YFZC2015-G2-103-KW
2.2 建设地点:永福县
2.3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7本项目审定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538094.6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3)项目实施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全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3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3时30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开标。
7、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8、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传真:0773-2860696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永福县教育局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18176325088
地址:广西桂林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77-1号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永福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518392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