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的委托,为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DCZ20150607
统计编号:2014090140
2、招标内容:
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改造工程及设备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政府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80万元(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年新标准)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015年新标准)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须为建筑施工单位。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1.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的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5.报名要求: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54.170:8088/tzhy/)“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 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改造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 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08月28日至09月06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任何形式之一种。
11.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09月17日13:15时(北京时间)金州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楼(地址:大连金州新区北山路523号),逾期不予受理。
12.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9月17日13:15时(北京时间)金州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楼(地址:大连金州新区北山路523号)。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金州新区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郭萌茜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609543-107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白仲凯
电子邮箱:bzk8420@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号:31425631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