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看守所监区二楼及行政楼四楼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看守所监区二楼及行政楼四楼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8-2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看守所监区二楼及行政楼四楼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ZGZB2015-148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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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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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书发售日期: |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若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银行回单。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会议室) | ||||||||||
八、开标时间: | 201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会议室) | ||||||||||
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体:http://www.nbzfcg.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gzj.com/(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户名称: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0200012019000523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RMB3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9月11日15:00前确认入账,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0574-87062212 采购代理: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 系 人:刘霞 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