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板芙镇板芙村东二小组村道路面硬底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所需的板芙镇板芙村东二小组村道路面硬底化工程(招标编号:GX2015ZS0722GK051BF)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公示五个工作日);文件下载网址: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http://www.zs-gzgx.com/招标文件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最高限价

1. 项目名称:板芙镇板芙村东二小组村道路面硬底化工程

2. 招标编号:GX2015ZS0722GK051BF

3. 项目内容:板芙镇板芙村东二小组村道路面硬底化工程,本工程宽3.5米,长108.876米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中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中介预算价为273953.38元,最高限价为246500.00元,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 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资格(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被锁定。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相应专业一级资格。建造师注册证书或IC卡必须与企业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即从2012年7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8月 28日至2015年 9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含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非广东省内企业,须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红色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6.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9 月 28日下午 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28 日下午 15:00

3. 开标时间:2015年9 月 28日下午 15:00

4.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盛景尚峰A2座1001(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板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60-8651793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88850094、88858856             传    真:0760-88858840

电子邮箱:vipgaoxin@163.com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 8 月 28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