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五)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五)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992万元,分包预算见招标文件。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客户端管理系统 | 软件部分采取场地许可方式购买,在中国海关范围内无限部署、无限使用。准入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02 | 应用安全管控系统 | 70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注:1、01包所指客户端管理系统,包括软件部分以及硬件准入设备,软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和管理端软件;
2、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且同一包内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01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02包: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2)具有省(市)一级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者《国家高新企业证书》。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相同品牌只能是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投标。
11、02包投标产品必须参加功能应用验证性测试(poc测试)。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08月28日 09:00:00至2015年09月08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例D005)及包号(如有)。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十、POC测试(仅适用02包)
1、poc测试产品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8 日16时。投标人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将poc测试产品(要求纸箱密封包装,包含一套设备及安装调试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和poc测试方案(按照附件十八填写,纸质一套,电子档一份(U盘),密封包装)送达至第三方测试机构, 逾期送达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参加poc测试产品版本须与投标产品版本保持一致。
3.测试全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第三方评测机构向招标人提交封存的测试结果,该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技术评分的依据。
4.本次第三方测试机构为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联系人:朱信铭,电话:1860083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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