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水务局水利水保工作总站灵寿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寿县水务局水利水保工作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Y2015-084220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水务局水利水保工作总站
地址:灵寿县正南南大街64号
联系方式:马主任 0311-825201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 0311-8607604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水土保持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证明施工终验的施工合同。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前请先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