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S(4)2015059GNN】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S(4)2015059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北湖北路33号
联系方式:黄维0771- 38021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圣凤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S(4)2015059GNN
标段划分: 1标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
建设规模:道路长为728.32米,道路总宽度为17米(左右两边各2.5米,中间12米,横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形式,双向两车道,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1200mm。
要求工期: 7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34.5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道路工程、交通、排水附属设施、照明及绿化等工程施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其他资格条件:3.3.1、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5楼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2:00,下午3:30至6: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5楼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资[2015]4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西乡塘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定大道二期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S(4)2015059GNN
标段划分: 1标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
建设规模:道路长为728.32米,道路总宽度为17米(左右两边各2.5米,中间12米,横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形式,双向两车道,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1200mm。
要求工期: 7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34.5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道路工程、交通、排水附属设施、照明及绿化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条件:
3.3.1、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3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5楼508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联系电话:0771-2851243)报名。
4.2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还需提供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5 招标文件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2:00,下午3:30至6: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5楼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600.00元(不含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4日 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随机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西乡塘区政务网(http://www.xxtq.gov.cn)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四个办公区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址: | 南宁市北湖北路33号 | 地 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
| 邮 编: | 530022 |
联 系 人: | 黄维 | 联 系 人: | 黄圣凤 |
电 话: | 0771- 3802138 | 电 话: | 0771-2851243 |
|
| 传 真: | 0771-2846035 |
|
| 电子邮箱: | 851770818@qq.com |
|
| 网 址: | www.guangxibid.com.cn |
招标人: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8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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