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东新区兴宜东路(又名亚威西路,骏马路至经三路段)、经三路(又名亚威北路,兴宜东路至兴宜大道段)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76号
一、招标条件
受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东新区兴宜东路(又名亚威西路,骏马路至经三路段)、经三路(又名亚威北路,兴宜东路至兴宜大道段)工程一标段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东新区兴宜东路(又名亚威西路,骏马路至经三路段)、经三路(又名亚威北路,兴宜东路至兴宜大道段)工程
2、建设地点:宜东新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宜东新区兴宜东路(又名亚威西路,骏马路至经三路段)工程;工程西起于骏马路,东至经四路,全长760.11米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工 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888071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5 0379-69965997转805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