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道壹广场平湖路南延伸景观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园林绿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03
2.2项目编号:YGZDTA-201508-02
2.3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为东平县道壹花园;第二标段为东平县平湖路延伸段。
2.4建设规模:包括室外景观、道路绿化等。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5.11866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5.227349万元,第二标段159.89131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园林绿化局
邮编:271400
联系人:颜凯
联系电话:0538-2859005
联系地址:东平平湖广场东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温泉路北首
邮编:271000
项目经理:吕安亮
联系电话:15163897280
电子邮件:ygzdt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