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大冲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监YNBK[2015]-HH-018
1.招标条件
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大冲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红河州国土资源局以云国土资耕【2014】6号、红国土资耕【2014】55号入库,红财建〔2014〕2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大冲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县、市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招标内容 | 资质及业绩要求 | 工期或服务期 |
弥勒市 | 红河州弥勒市西二镇大冲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 3510.70 | 施工监理服 务 | 见3.1、3.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监理单位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之一的,并已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备案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的监理单位业绩条件:近三年内承担过国土部门主管的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下称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国土部门主管的兴地睦边、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等土地整治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处进一步获取本工程项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法人代表: 李渝川
地 址: 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南路175号
联 系 人: 陈伟
电 话: 0873-613085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6楼
邮 编:650233
联 系 人:陈亚雄
电 话:0871-65838555、18687115810
传 真:0871-6583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