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GXXMGL-ZB-(CW)2015469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GXXMGL-ZB-(CW)20154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272107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苍梧县石桥镇
联系方式:曹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小姐0774-2721076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7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GXXMGL-ZB-(CW)2015469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由 苍发改【2014】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其中苍梧县石桥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计划投资约357.2万元。
要求工期:2015年12月25日前竣工。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85703、2693533。②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③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是专职投标员)。④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
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5年8月27日--- 2015年9月2日(时间8:30--11:30,15:00--18:00,逾期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近半年内的养老保险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份,原件核查)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龙圩广场一路78号)报名。
3、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于2015年8月 27 日--- 2015年 9 月 2 日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址:龙圩政贤路150号;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74—2686580)。
4、携经确认的报名回执于2015年 8 月 27 日----2015年 9 月 2 日(时间8:30--11:30,15:00--18:00,逾期不受理)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50 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 18 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开标厅(龙圩区广场一路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璋
联系电话: 13737888495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场一路78号
联系电话/传真: 0774-2721076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8 月 27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8:00 至 2015年09月0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圩广场一路78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经确认的报名回执于2015年 8 月 27 日----2015年 9 月 2 日(时间8:30--11:30,15:00--18:00,逾期不受理)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开标厅(龙圩区广场一路7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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