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办公大楼、黄埔海关旧大院及保税区海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黄埔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黄埔海关办公大楼、黄埔海关旧大院及保税区海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01522538(点击下载文件)
二、 采购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办公大楼、黄埔海关旧大院及保税区海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项目
三、 采购预算:720.1105万元/年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黄埔海关办公大楼、黄埔海关旧大院及保税区海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资格项目 | 3年 |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不含联合体),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广东省内注册或设立分公司的物业管理企业。
3.投标人在招标单位近三年招标项目中中标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
1) 中标后未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与使用方签订合同的。
2) 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导致采购人与其解除合同的。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 月 28日起至2015年 9月 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月17 日下午14:30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 月17 日下午14:30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 8月28 日至2015年 9月 6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 020-87554238 87554018 | | 电话:/ |
传真:020-87554028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 联系地址: / |
邮编:510630 | |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潘先生、叶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 月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