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西三镇花口美丽家园项目室外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西三镇花口美丽家园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弥发改复[2015]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弥勒市西三镇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施工图包含的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强弱电工程等;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投资:约12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同时上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 弥勒市西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白平荣
地 址: 弥勒市西三镇 地 址:开远市甘科所28幢1单元202号
邮 编: 652300 邮 编: 661699
联 系 人: 张云徽 联 系 人: 刘露露
电 话: 0873-6264001 电 话: 0873-6181151
传 真: 0873-6264001 传 真: 0873-6181151
电子邮件: 2756928085@qq.com
开户银行: 农行开远市支行
账 号: 2406970104000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