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

联系方式:胡工、小黎(财务)0771-4739709、4739055(财务)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 工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敷设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南侧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6748m

合同估算价:I标段造价约290万元,II标段造价约220万元。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即:

(1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I

(2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II

要求工期:I标: 60  日历天    II标: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I标招标范围为K0+000-K4+350段的自来水管道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II标招标范围为K4+350-K6+748段的自来水管道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5 年 8 月 27 日至 2015 年 9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代理机构开具的《报名回执》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编号:GS(6)2015071G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南经管复【2013】25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敷设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南侧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6748m

合同估算价:I标段造价约290万元,II标段造价约220万元。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即:

(1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I

(2友谊路延长线(狮子口桥-明阳一级路段)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II

要求工期:I标: 60  日历天    II标: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I标招标范围为K0+000-K4+350段的自来水管道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II标招标范围为K4+350-K6+748段的自来水管道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8 27 日至 2015 9 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以下材料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三楼302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和专职安全员的C证及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单位缴纳2015年度5月份至2015年7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由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复印件;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8 27 日至 2015 9 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代理机构开具的《报名回执》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30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9 16 9 00 ,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

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洪胜路5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2

邮    编:530031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胡工、小黎(财务)               联 系 人: 工            

电    话:0771-4739709、4739055(财务)    电    话: 0771-2848900     

              传    真: 0771-2848933     

 

2015 8 2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