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营房改造工程(购置燃气设备、厨房用具))的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营房改造工程(购置燃气设备、厨房用具) TC2015(SZ)XZ108 |
二.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三. 项目性质 |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 招标文件公示 | 公示时间:2015年08月27日-2015年09月06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
六.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8月27日-2015年09月1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 |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 |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8:45--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7-82518513 传真:0757-82518513 |
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7日 |